2010年6月30日 星期三

終審法院 - 20100629

因先科案被判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入獄的律師林炳昌,上訴至終審法院得直。

誠如林炳昌所言,「好在香港仲有終審法院」。此話何解?

第一,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李義於判詞駁斥了上訴庭的判詞。上訴庭的判詞由誰撰寫?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是其中一人。須知道,馬道立是候任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。根據中國式思維,馬官是李官的未來「老闆」,這般數落他是否膽生毛?不是。李官此舉證明香港暫時還有司法獨立,法院運作未受政治干擾。

第二,推番早前判決,直是剃廉署眼眉。看廉署那些高調行動,如正生案、陳志雲案等,虎頭蛇尾;而於先科案窮追林炳昌、艾勤賢,更有打壓反對聲音之嫌。須知道,林、艾二人出了名是「廉署剋星」。試想像,如果林炳昌是窮鬼,沒錢上訴,他便會永不超生,而先科案亦會成為律師們心中的一隻「鬼」,廉署亦可因而更膨脹。

幸虧我們還有終審法院。否則,一來冤獄,二來人人噤若寒蟬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