甚麼是「死剩把口」?渠務署長及八達通行政總裁分別作了示範。
那渠務署長,早前斬釘截鐵說碗窰沙埔仔村的「水災」和渠務署無關;事隔兩日,此君改口,說不排除部分石頭從渠務署地盤範圍沖至河道。轉軚如斯肉酸,當是受壓之果。
而八達通行政總裁,先於七月八日對外宣稱從未販賣客戶個人資料;至員工爆她說謊,便於七月廿一日改口說曾賣料給兩間公司;到私隱專員於七月廿六日盤問,她又改口說恩客共六名。而被蒙騙的市民所得到的,是一句「謹此致歉」。事件迄今,未過廿天。
儘管兩位高層均屬「死剩把口」類,厭惡指數卻有分別。渠務署長只是典型的A字膊,怕死之下,「口不擇言」,企圖蒙混過關。至少,署長大放闕詞時,無可能肯定「水災」成因,不算欺騙。而那行政總裁,卻肯定是「擘大眼講大話」,企圖當大眾傻B。心眼惡劣,最是討厭。
雖然八達通不是上市公司,也不是公營機構。但是,其擁有個人資料之鉅,足可媲美政府。行政總裁如此公然作Fradulant Misrepresentation,一定是Tort-liable,即是公司最終很可能因而上身;置公司於此死地,也不是高層應有之舉。如八達通大股東地鐵不動議更換行政總裁,會是很奇怪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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