繼斌仔後,香港又有一個尋求安樂死的病人見報,名蔡雲峰。
蔡先生身體大部份癱瘓,只剩下雙手前臂有些微活動能力,家人亦已離他而去。蔡先生稱,大熱天時背脊痕到爛晒,也沒錢開冷氣。
新聞暴光是因為澳洲醫生Philip Nitschke於電視節目採訪蔡。某傷殘人士協會主席李某表示,反對 Nitschke提倡安樂死。李說社會上有不少資源提供協助,只是癱瘓病人未必找到合適的渠道去求助,呼籲蔡可致電聯絡云云。
想問,一個『只剩下雙手前臂有些微活動能力』的癱瘓人士,又可以怎樣去致電尋求協助呢?
反對安樂死的原因,不外乎宗教及倫理那些虛無縹緲的論調。但是,身體的痛、活動自由的限制是切身、有形的;尤有甚者,如蔡先生的情況,家人捨己而去致使情愛的支撐也崩潰了,也沒有了。
那又要回到老問題,做人為什麼?如果有一天,錢沒有了;活動自由沒有了;連李天命提倡的『情愛宗教』也沒有了,還想做人嗎?
還是學英國指揮家Sir Edward Downes好了。相愛54載的伴侶有terminal cancer,自己則『只是』失聰而已。他倆還是選擇一起住瑞士,在病床上,手牽著手,安樂死去。
人,理應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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