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8月29日 星期六

「醫療事故」 - 20090829

又有「醫療事故」發生,北區醫院再成主角。當上次「驗錯細胞割錯乳」的「事故」還歷歷在目,昨天新戲又上畫,以「嗎啡滴滴仔」名之。

絕對明白,任何人為事情皆可導致意外。平心而論,香港公立醫院質素已屬頂尖 - - - 收費平,效率亦高。雖然近來有赤化跡象,如早前旺角小巴意外,醫院要求先收錢後處方貴藥 . . . 不過,相信經傳媒口誅筆伐後同類事件在2046年前再出現機會不大。

倒是從不斷的「事故」,看見香港的法治有江河日下之勢。不論警方、或是醫院,每當有「事故」,高層都會即時跟傳媒說「事故」是意外、是個別事件等。稍遠的例子有尼泊爾男子被警射殺,警方於事發翌日便自行作出裁決,說甚麼警員依足指引云云;而今次「嗎啡滴滴仔」,北區醫院又急說病人死因非因嗎啡錯由口服變吊滴。只想問,他們當警監會和死因庭等無到乎?還是當我們升斗市民是白痴,你講我就信呀?

儘管老掉牙,還是要重申權力制衡,即 check & balance 的重要。並期望李官會於適當場合,如司法年度開幕,致詞悍衛司法權,順道訓斥一眾 usurp judicial power 既 minnows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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