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了自己,沒有看見男性友人用手帕;就是女性朋友,也沒幾個用它。
小時候沒有用手帕的習慣,因為紙巾更方便企理。反而,到廿歲出頭,便開始用起手帕來。環保可能是一個小小的原因;更重要的是,現在紙巾的質素普遍糟糕。便利店貨色是「黃腫腳不消提」;就是Tempo,在廣告中花言巧語吹噓製品如何堅韌,結果濕了一樣爛化開。所以,大汗的我惟有懷舊起來用手帕了。
算起來,衣櫃裡也有廿條手帕。初時多數在吉之島十蚊店入貨,因為十元便能購得日本製品,實在是價廉物美。及後愛上無印出品。因為,相比十蚊店的,無印的手帕比較大條,抹手擦汗時更得心應手。有時,妹妹旅行也以手帕相贈作手信。
手帕的款式也夠花多眼亂吧。淨色、格仔布和圓點是基本。Fancy的可選擇「以畫入巾」,如扮野可選「星夜」款,雖有糟蹋名畫之嫌。此外,手帕質料應以純綿為佳,吸汗嘛!絲質的還是留給blue blood如王大法官女兒之流。
手帕於我也可說是半個護身符。以之抹拭,於適時為我保持清潔,默默無怨的把穢物吸收。所以,就算沒有時間,我情願把其他衣服丟在一旁,也要把手帕熨好。只要挺直的它躲在我的褲袋,安全感便會油然而生了。
手帕於從前的電視劇是一個神話符號。每當男主角跌傷,女主角便會以手帕為他包紮,之後卿卿我我不贅。其實,這情況根本不可能在香港地發生,就算有,你也覺嘔心吧。我肯定,如果我擦傷了,刀刀第一時間便會以火酒侍候,衛生為本。
手帕不能與「衛生」二字相提並論。
回覆刪除